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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媚的春天——从33街到96街面签流水帐 1月5号去美国使馆面签,B1签证,也就是商务旅游签证。 12月22号通过美商会预约了面签时间,最早可以在预约后48个小时面试,不过当时快过圣诞节了,年内可用的面试时间只剩下29号和30号,而我已经买了27号的机票准备去湖南旅游,所以就约到了1月5号,是元旦假期之后的第一天。 通过美商会预约的面签时间好像都是中午11点半,商会的人说,11点20去即可,早了也不让进,但之前有同事建议我早一点去,可以排个好位置,本着赶早不赶晚的原则,我9点半便从家里出发了。 10点半到达美国使馆,使馆大门外已经排了大约20米长的队伍,推销机票的贩子夹杂其中,不时发张机票打折的小广告。使馆大门一直紧闭,这样排了半个小时;11点钟的时候,大门打开,里面一个粗壮的中国保安探头喊道:“按指印的进”。然后一溜手持小红纸条的人一个个走了进去,据说这些人是一年内获过签证的,所以不需要再次面试。 之后,排队的便都是和我一样手持美商会发的蓝色预约纸条的人了。周围的一圈人来自GE、英特尔、微软、博士伦等公司,去美国基本上是开国际会议或者培训。这样在风中站着,又等了半个小时。11点半,门打开了,开始放人,一拨10个。我有幸赶第一拨被放了进去,排了一个小时的队啊。这样就进入美国使馆了。 进门先有两个中国工作人员对预约名单,需要出示护照第一页,他们看到护照的名字和名单上的一致了,就在名单上划上勾。然后过安检,和火车站的安检仪相似,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不能带进使馆,可以在安检的地方免费寄存,手里拿着的文件要先放在篮子里。口袋里的东西倒是没有让拿出来,也没有像网上说的要解下裤带。 过了安检,通过户外一个走廊,就到了签证大厅。大厅大概20米长,10米宽,里面至少有一百多号人,和火车站的售票大厅非常像。保安指示先去一号窗口递交材料。收材料的是一个东南亚人模样的女人,面无表情,她检查了一下我的材料,然后递给我一个塑料牌子。这个牌子是用来辨识面签顺序的,每五个人发同一种花色,有白、黑白、绿等等。我拿的是黑色和粉色各半的牌子,名称是“黑粉”。 拿到牌子我茫然不知所措,大厅里到处都是人,不知该排哪一队。漫无目的地走了一圈,见人就亮手里的牌子,终于找到了和我一样颜色的其他四个人,两女、两男,其中一女和一男来自同一个公司。 保安让先排队按手印,于是开始在靠大厅左侧的窗口排队。排了一会儿,轮到黑粉队了,最前面的一个女孩先按的手印,然后我看到窗子里面一位华人模样的大妈竖起贴着我照片的材料,我一个健步由五人队的队尾冲上前去。窗边一个戴着手套的工作人员把我的手按到机器上录指纹,先按左手四个指头,再按右手四个指头,最后两手的大拇指一起按到机器上。 按完指纹,就开始去面签窗口排队了。正对我的窗口里是一个和蔼的华人女同志,她旁边是一个戴眼镜的帅哥。很快到了12点半,只见窗子里人陆续起身,等签证的人说,要换班了。果然,很快有新一批签证官就位,有白人帅哥、黑人帅哥、白人大妈、长发白人美女、短发白人美女等等。我很想被分到黑人帅哥那队,也许可以和他套套近乎。 下午的工作可能是从12点40开始,因为窗子里的人并不急着坐下来,而是很高兴地站着聊天。外面排队的人说,看来他们吃过饭心情不错,估计会多放些人过。 很快工作人员叫“黑粉”,我们这队站到一个长发白人美女面前。我第二个面。前面的女孩非常顺利,签证官不到一分钟就开始撕绿纸条。 到我了,上来先和长发美女说:Hi, nice to meet you. 她也说: Nice to meet you. 然后核实了一下我的姓名。确认无误之后,她问我去美国做什么,我说培训,关于编辑技巧等。第二个问题是我在公司做什么,我答道:翻译。接下来问:是第一次出国么?我说是。长发美女便递出一张绿纸条,我惊讶地问:面完了?她说是。于是我道了声谢走了。没有想到签证这么简单,去之前准备的支持材料一份也没看。 接下来是最后一个步骤,从使馆东门出来,到马路对面的签证服务中心二楼办取护照的手续。可以快递,也可以自取,我选的是自取,交了人民币21元,三个工作日以后取即可。 所有步骤完成是下午1点20。 分岔路上的风景(上) 高中时看到的一段话,让我至今念念不忘。那句话引自《新华字典》1998年修订本:
张华考上了北京大学;李萍进了中等技术学校;我在百货公司当售货员: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
2000年,高中时的三个好朋友各奔东西:老汪考上了人大学会计;老杨进了合工大主修经济学;我来到北外学习豪萨语。
在对异域风情的憧憬中,我的大学生活开始了。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在绵绵秋雨中第一次走进主楼336教室的情形;推开教室的门,看到满地散落着写满柬埔寨语的纸张,窗外一枝藤蔓从木窗的缝隙中挤了进来,已镀上一层金红的秋色。
我开始苦练大舌音,开始跟着老师念:Lokacin Kaka Lokacin Zinari ne (秋季是黄金季节)……
2001年,表妹从昆明考进北邮;同班一同学疯了;我在为未来担忧。
我开始自学法语,上英语辅修,一周四十多节课,整日穿梭在教室和自习室之间。法语课在北大古生物专业的教室里上,那是一间弥漫着松香味道的屋子,桌面有小刀和圆珠笔刻下的只言片语,读后顿觉那小小的屋子愈加黯淡窒息。音乐和文学成了生活的慰藉。我参加了合唱团,每周一次的训练是我最开心、最企盼的时刻,听到自己的声音融入和声,就像沐浴在上帝的光芒中;而朱梅萍老师在英文课上讲解的散文唤起了我心底温存的感情。
那一年,我下铺的蓓蓓开始选修张西平的海外汉学史,或许就是这门课慢慢地改变了她和我的人生轨迹。那时每次上完课,她总会在熄灯以后对我兴奋地复述一遍当天的内容和她的感想,一开始我还会和她讨论几句,慢慢地便睡意渐浓,我沉沉睡去,只留她一人在暗夜中喃喃自语。
2002年,琦琦准备去印尼;老大斩钉截铁地说毕业后要去家乡邢台教书;我开始上新东方,考托福、GRE,也开始读语言学的书。
那年在北航买了一辆没刷漆的毛坯车,自行车没多久就变得锈蚀斑斑,骑起来却很舒服,后来这辆车伴我多年。傍晚和周末,我常常和同学骑车在北京城里四处逛逛,曾经翻墙拜谒北京行政学院的利玛窦墓,去看西什库教堂、法源寺、钟鼓楼……
最难忘的是那年冬天骑车郊游。那时已是11月底,我们迎着凛冽的寒风,沿着昆玉河一路骑车到上庄;穿过狭长的田间小路,来到一条叫翠湖的河边。水边芦苇丛生,夹杂其间的是一束束还没来得及凋谢就被风干的花儿,每片花瓣都舒展着,只是颜色稍显黯淡。风吹着河边光秃秃的柳枝,发出呼呼的响声。水面大都结了冰,但有一处一米见方的地方却是流水,在湛蓝湛蓝的天空的映衬下,那一方活水格外明丽,水波荡漾着向周围推进,似乎想要融化坚冰。从那时起,我喜欢上了有冻河和干花的北方的冬天,那一片萧索中勃勃的生机。
2003年,Bello买了一台相机,乐此不疲地拍黑白照片;莎莎去了西非的马里;我开始准备考研。
Bello用那台黑白相机为我们记录了无数美好瞬间。有课堂讨论时专注的神情,有宿舍“英语角”成立一年纪念,有春游植物园、颐和园时在桃花和丁香花下纯真的笑。
春季的花期结束后,SARS也爆发了,我们开始封校。封校的日子里,我躲在自习室读英文书,也常在教室里打羽毛球,后来,教室天花板上布满了击球留下的黑色小点。
初夏,封校结束了,大家重获自由。暑假的傍晚,常和蓓蓓在昆玉河边高高的堤岸上散步,有时会看到清华赛艇队的小伙子们在运河里训练,赛艇疾驰而过,看不清脸,只能隐约看见闪耀在绚烂夕阳里的结实的肌肉。在那些时刻,我的心中萌动着对爱情势所难免的憧憬。
2004年,小当在毕业纪念册上写下了豪言壮语:“齐聚尼日利亚,汗挥拉各斯”,然后去了尼日利亚打井;Bello在CRI做记者;而我留在北外读研究生,开始了后大学时代的生活。
Bala说,相聚和分离就像进出这间教室,就像我在这里上课,有进门的时候,也必有出门的时候。
暑假后再次回到学校时,感觉熟悉又陌生。走过林荫道的时候,总会企盼迎面走来熟悉的人,而希望却每每落空,就像面对熟悉的镜框,镜框中的照片却被生生抽去了,只留下一片空白。 又见Bala 两年不见,听说当年教我们豪萨语的Bala在国贸附近开了间小公司,就和兔子一起过去坐坐。
Bala的公司像旅馆一个套间,外面一大间,坐着他每月花3500人民币雇来的六个中国人,里面一小间,是他自己的办公室。Bala打开门口的小冰箱,招呼我们取饮料喝;他自己因为在把斋,太阳落山以后才能喝水。 倚在黑色皮椅子上的Bala,要不是那双眼睛熠熠生辉,几乎就消失不见了;当年他在北外教豪萨的时候,几届学生都公认他是个“很有味道的男人”;为什么呢?他总是喷很浓的香水,一进教学楼,人未到,异香先入鼻,从一楼到三楼,香味由淡渐浓,感觉他是个踩着云彩飘来的大仙。而大仙说出来的话也哲学味十足,他说,"人有来到这世界的一天,也必有离开这世界的一天,就像我有走进教室给你们上课的一天,也必有离开教室出门的一天"。 Bala何许人也?西非富拉尼族人氏,据说他年轻时在尼日利亚当过护士,念过大学,做过电视台记者,之后便开始了海外生涯,最初在莫斯科的广播电台做豪萨语专家,苏联解体后来到中国,一待便是十多年,做老师,做电台专家,也做倒爷。他从做老师的时候开始自学做生意,等到工作协议到期时,生意已经初具规模,顺利完成转型,成了外企首代。看了他的公司介绍,敬仰之情油然而生,原来他从牛奶糖到重型机械,从蜡烛到路灯,无所不卖。 回头想想,我走上翻译这条路,最早还是拜他所赐;当年奥巴桑乔总统访华,Bala让我紧急翻译一本奥巴桑乔同志的著作应景,尽管这本名叫This Animal Called Man的书看了让人不知所云,尽管Bello同学说我起的《人性论》这个名字太文绉绉,应该叫《人这畜生》,但那些字毕竟印在了精美的铜版纸上,成了我人生第一本书。 长久不见,Bala说话还是那么经典。不忘向我们灌输几个带着泥土味道的豪萨谚语。一句是,与其跳得不好,不如不要站起来跳舞,与其剃头剃坏了,还不如一把火把头发烧了。我不太理解豪萨人的逻辑,但这句话里透出的彪悍还是让人赞叹不已。而另一句话则让人感到宿命的温暖,他说,姻缘就像流鼻血,只有真主知道你什么时候会流鼻血,但说流就流下来了;这样的宿命就像运动后精疲力尽的感觉,虚弱而又幸福。 ZJ 同学同学一日游 3月22日,ZJ同学亲自驾车,携小学、初中、高中同学代表各一名赴京郊灵山一日游,简称ZJ同学同学一日游。
北京城里三月下旬已经非常温暖,迎春花、桃花、玉兰开得很盛。我们打着春游的旗号而去,看到的却多是萧瑟的冬景。沿途已有一丛丛惨白的桃花绽放,但还没有绿树映衬,只有掩映在迷蒙雾气中淡棕色的山。
看见桃花就会想起非典那年的初春去北京植物园爬山,路遇一白发老者托我们把一包零食送到山上一块大石头上,说他的女儿就埋在那块石头地下,已经40年了,他每年都带着零食去看她。从此我就觉得早春的桃花是惨白的颜色。
中午来到了灵山脚下一个小村落,只见狗,不见人,显得有些凄清。一只狼狗在篱笆里狂吠,再往前走,有狗三三两两地趴在院子门口晒太阳。我们找了家小饭馆停下来,进去吃点东西。主人把我们迎进屋,打扫卫生、准备饭菜。再出来的时候,那只在篱笆里狂吠的狼狗挣脱藩篱和饭馆对面的一只母狗亲热起来了,而两只狗的身边不知不觉间也围起了一圈人。这一带人说话口音已经和北京人很不相同了,要仔细听才能听得懂。一人一边拿石头砸狗,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狗爸爸怏怏而去。
这是路上的一个小插曲。吃完饭,看山头上升起了墨色的云,饭馆的女主人说,要变天了,可能要下雨,不过不会下得很久。
我们沿着石阶上山,看远处的山峰还覆盖着白雪。一会儿山上下来两个人,告诉我们山上在下雪,风也大,估计来爬山的也不超过十个人。不一会儿天上开始飘起了雪花,不算是鹅毛大雪,但也很细密,我们的头发一会儿便全白了。拾级而上,眼前出现了一片黄色的草甸。灵山不算很高,但山坡和山顶的天气却不一样。往上走雪渐渐停了,但天并没有放晴,天边挂着一轮半明半昧淡黄色的太阳,眼前是一片散落着马粪和白雪的棕黄的草地。远处传来一阵清脆的铃声,原来是一个山民牵着两匹马从山顶走下来。ZYY同学提议骑马,于是我俩便各骑起一匹马下山。回到半山腰时,雪还在下,牵马的山民乐呵呵地唱道:在这风雪交加的下午……
一日穿越三季;又回到了繁华而温暖的国贸,现在是春天。但我的心留在飘着雪的灵山。原本就不习惯城里这早早到来,又匆匆归去的花期。 On the Completion of My ProbationIt was dramatic Sitting there, staring at the computer screen, expecting some breaking news I suddenly heard my boss call me He smiled, holding an envelope Then he put the envelope on the table, patting it with his fingers, like playing a drum I felt my heartbeat; my cheeks flamed He said Does your heart beat as fast as my fingers? Guess what You are fired Of course it's just kidding Well Congratulations You’ve successfully completed your probation 数学惊梦小学时,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听数学竞赛讲座,像听天书。无聊至极,便模仿鲁迅先生在新课桌上刻了个“早”字;不过瘾,又刻下一行:“牛太太到此一坐”。被罚50块钱,从此成为笑柄。
初中时,老师布置作业,让自己在纸上打格子折长方体。我把英雄墨水的盒子拆开来,翻过来折成一个长方体,不料第二天上课被同桌揭发。老师让重做,于是我在纸盒的外面糊上白纸交差,第二天被老师揭穿,令做10个纸盒。无奈,花了几天时间,终于做成了10个纸盒,从此与同桌誓不两立。
高中时,作业常常不会写,可是数学老师偏偏每堂课都要提问我,每当听到数学老师用抑扬顿挫的合肥话念着我的名字,说:“就你起来唻……”,总会好一阵激灵。还好同桌每每把她的数学作业本递过来,用手指着,她指一行我念一行,竟然次次蒙混过关。同桌的她现在远赴法国了,不知是否还记得当年拔刀相助?
大学时,念了一个学期的微积分,现在已了无印象,唯一记得那老师长得敦敦实实,说自己来自大西北,上大学之前从未洗过澡…… 生死之间都说医生要与死神争分夺秒,我又何尝不是呢,每分每秒都在抢着时间,稍不留神,手中的“病人”就一命呜呼了。从小就对医生的职业满怀憧憬却一直壮志未酬的我,如今竟然也承担起了救死扶伤的重任。
两个多月前,我来到DJ,开始了生平第二份工作——翻译DJ新闻社的财经报道。头两天做的是“尸体解剖”,师傅交给我一些Dead Copy,所谓Dead Copy,就是练习稿,先熟悉股市、债市和汇市稿件的写法,我便拿这些文章开了两天刀。师傅说,行了,你明天开始做live copy吧,要不产量不够了。于是,我在DJ的工作正式开始……
早晨六点钟,艰难地挣扎起来,洗脸刷牙,抓起包一路小跑(有时飞奔)到车站,和一群早起上学的孩子们一起挤到国贸,下车,在车站买两个茶叶蛋,往路边的电线杆上一磕,囫囵吞到肚里,又是一路小跑到了公司:北京时间上午七点整。
听完夜班的同事宣读完前夜美国市场的新闻,坐到桌前,打开电脑上的News Feed Editor,页面闪现出一长列新闻标题,那些就是等待手术的病人们了。一天的工作正式开始。
选稿编辑已经病人们的名字后面注明了危重程度,命悬一线的标“急急急”,次之为“急急”,再次为“急”,然后是“先”,至于慢性病患者,要么不标,要么标“缓”。先我一步的同事们已经开始干活了,我岂能落后,一般挑篇标“先”的开始做:或是美国市场收盘综述,或是AWSJ财经要闻,或是Fed某位老人的政策讲话。
7点半左右,救护车准时送来一批危重病人——外汇市场盘前预测,这批病人都标着“急急急”,只听选稿编辑大叫一声:“外汇Talk出来了!”赶紧刷新页面,眼前果然出现近十条标着三个触目惊心的“急”字的稿子,这帮病人的生命一般只有8到12分钟,一秒钟也耽误不得,于是赶紧随便选一条开始做。如果稿子碰巧很短,我心里会窃喜一番,庆祝一天有个好的开始,可惜一般都很长,无奈,只有浑身冒冷汗的份了。
8点钟,手中的事情暂告段落,起身,去厕所做一下伸展运动,去厨房泡杯红茶;休息一下,十几分钟后,又要迎接第二批危重病人了。9点钟,谢天谢地,“急急急”的病人终于处理完了,它们安全闯关,出院到客户的终端上去了。
真希望自己每天每时都能妙手回春,可惜,有时候并不能如愿,眼看着稿子在我手中死去了。有一回9点差5分的时候,救护车送来一篇台湾股市盘前预测,5分钟后,台湾股市就开盘了,5分钟后,这篇稿子就得由活生生的live copy变成dead copy了。我折腾来折腾去,一直折腾到9点半。一旁的师傅不住地看我,脸色越来越凝重,等我终于做完的时候,师傅说,删了吧,盘中分析都已经出来了,股市在涨,这盘前预测还预测股市要跌呢。我心里很是不舍,但也只好无奈地把它推进了停尸房。
9点钟以后,时而也会出现一些急诊,不过,大多数都是些时效性不那么强的稿子了,可以悠哉游哉地慢慢推敲。
中午12点,出门去旁边工艺美院的食堂吃饭,饭后溜达一圈,回到办公室,开始迎接下午的急诊病人。2点钟左右,一批收盘稿件呼啸而来,日本、台湾、香港、新加坡、澳大利亚……三点钟,下班时间终于到了,对病人们的责任也告一段落,没做完的稿子,标上“请继续”,踢回News Feed Editor,拜拜,下一班的同事们会接过我的光荣使命。
下午是欧洲市场交易时间,夜里是美国市场交易时间,而凌晨4点钟,新一轮的交易时段又会从澳洲开始。资本就像血液,在全球的金融市场之间流动着,生生不息……而我的同事们,则继续着一轮又一轮永无止歇的抢救。 Beat him! M是我遇到的最让人郁闷的一个家伙,三月份第一次在看守所见到他时他已经在里面待了将近两个月了,一直都是老板亲自上阵翻译,因为他仗着自己是native speaker, 又是白人,对翻译的英文很挑剔。那次我临时顶替老板去问话,没做好充分准备,结果碰了个大钉子。
那一次的经历至今记忆犹新。一阵叮铃哐啷金属撞击的声音过后,我的对面出 警察介绍说我是临时顶替的翻译,M漫不经心地从鼻孔里 那次回来发誓再也不要见到这么郁闷的家伙了,不过今天我又去见他啦,还是暂时顶替老板的。昨晚突击准备了一些关于金融的词汇,防止他提到那些乱七八糟的银行业务时不知道又被鄙视,设想了很多种可能的对话,一一默念出来。最后一项训练是喊了几遍英文的四字脏话,也许会让我tough一些吧。 又是一阵叮铃哐啷的金属撞击声,接着M在我面前落座,几个月不见,不知他还记不记得我了,但愿不要记得吧,但他的样子我却是一点也没忘的。还是那张苍白的脸,冷竣的神色,只是换成了背心,看得到胸前的长毛。刚开始时出了点小差错,警察寒暄说在号子里蹲这么久了,中国的生活还习惯吧,这家伙说不习惯中国人的racism,我听成rice,以为他说吃不惯米饭,还好跟他确证了一下。接下来感觉有些像打仗,我时刻保持警惕,严密防守,谨防一着不慎全线崩溃,谢天谢地还算顺利。
他说话还是那样,很有愤青的批判风格。警察说“你看起来情绪比来时好多了”,他说“你看人怎么能只看外表,我心里难过着呢”;警察说“你触犯了中国的法律中国人当然不喜欢你,你要是来做生意、旅游什么的,谁会对你不友好呢?” 他说:“你怎么能以目的为标准划分人呢?中国人就是对外族文化不宽容。” 最后警察无语了,告诉他:“你回去再好好想想”,问话到此结束。
以此文纪念自己的小小成就,只是,明天还得继续见他…… 狂喊一句:
Beat Him! 足球和肉块楼下是一个小小的垃圾场,每天,盖房子剩下的碎石头、碎木块源源不断地从学校的各处运到这里,日日夜夜,永远有五、六个年轻小伙子不停地铲啊,铲啊…… 原以为那些小伙子平日的乐趣就是欣赏女生,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就应该是看她们纤细的腿和花裙子了吧。从宿舍到食堂的路边,常看到三三两两的民工坐在人行道上乘凉歇息,不时转头,目送一个个女孩子翩然而过。 昨天却发现了他们的另一种户外消遣,就是在我们楼下那块垃圾场上踢足球。食堂的两个面色红润的小师傅也参与进来,左右两边各有一人拿着一块方形木板充当活动球门兼守门员,一有情况就举起木板奋力迎上把球挡回。球就是一个普通的皮球,一帮人嘻嘻哈哈,不亦乐乎。 另有一种乐趣就是吃了吧。夏天里曾见到水果摊的老板和几个小帮工聚餐,一脸盆炖肉,一脸盆切开的馒头,几瓶啤酒。男人们光着膀子,一手拿着啤酒,一手拿着夹着炖肉的馒头边吃边聊,隔着十几米似乎都闻得见酒肉的醇香呢。 关于being versus becoming的一段往事 研究生的最后一次考试终于结束了,也许是学生生涯的最后一次考试?在Blair即将给出argument的题目时,教室里几百号人的心都绷紧了,接着,讲台上的幻灯缓缓打出三个备选题目:legitimacy, relativism和being versus becoming。台下发出一片”哦……”,几家欢喜几家忧。
我毫不犹豫地选了第三个题目,前面两个复习的时候就打 最初听说being and becoming是在大二时选的科学哲学课上。上课的那个老师以激情四射著称北外,上课时常常信口拈来一段小诗佐证他的观点,讲到兴起时会一连说上几个小时。有一次他说自己原本学的是物理专业,大学二年级时偶尔读到普利高津的一本《From Being to Becoming》(《从存在到演进》),顿时热泪盈眶 ,有顿悟之感,从此立志改行学哲学,于是研究生念了北师大的科学哲学专业,毕业后因为留恋大学校园的环境,选择来到北外做了老师。
不晓得这是一本什么样的奇书,一直也没有找来看看,后 上个学期Blair开始开中西方文化对比课,在 Being和becoming确实不是个三言两语说得清的问题,可是考试的时候总得写点什么啊,于是扯起中国的阴阳、西方的事物本质。Blair的八股文还要求一定和其他两个module联系,他喜欢大统一式的文章,于是把中西方关于自然,关于死亡,关于知识的理解也扯了进去…… 熊又回来了 初夏,校园里开始弥散着毕业的味道:黑袍,粉红缎带,滚过地面的皮箱,深夜觅不见归路的迷醉的男生;琴声、歌声、离校通知、租房小广告;飞扬的、躁动的抑或感伤的心情……两年以前我也经历过毕业的种种慌乱,种种兴奋,如今走在林荫道上,看见身边掠过的那些年轻的面孔总会会心一笑。
04年的这个季节我大概正在忙着收拾东西呢,考上 我收到的东西里最好玩的大概算是莎莎的一只绒毛熊 以前在四号楼住的时候,每年夏天的毕业时节我都会去学 记得大四快要离校的时候一日法语系的学妹来宿舍闲坐聊 这以后是毕业,暑假……然后我开始了后大学时代的生活 转眼间又到了毕业的时节,这样的初夏,这样的心情我曾 “还记得我送你的熊吗?是不是早就扔了?”我问她。 “哈,你给的熊怎么会扔掉?还在我们宿舍呢,那么大的一 只,我们后来就一直把它放在阳台上接衣服滴下的水了。现在毕业了,也舍不得扔,还给你吧,哪天有空过来拿。”
于是,熊终于又要回来了,在经历了一番分分合合之后。 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就像一棵树,在北外扎下根来,一 这是幸福,还是悲哀? 第一次推销问卷昨晚去五楼大三的英语学院女生宿舍散问卷了,总的来说还挺顺利的,除去当时不在宿舍的,基本上所有的女生都很痛快地答应帮我填问卷。决定登门找人之前我着实忐忑不安过一阵子,怕人家觉得我是上门推销的,不愿意开门。之前老汪建议我去买些便宜的小纪念品给填问卷的人,她说她们宿舍的对有纪念品的问卷调查都很欢迎,填完了还问可不可以再填一份,要是没有礼物一般都会拒掉。我问有礼物你会认真填吗,她说有礼物就乱填一气。我听着有点泄气,不过应该还是有比她善良的好人愿意认真填问卷的。 于是我昨天下午去天成批发了一堆六毛一本的小记事本,万事俱备,晚上十点开始登门。 走到五楼发现宿舍的门基本都敞开着觉得有点吃惊,我们二楼的研究生宿舍很少有这样的,以为系里一会要来检查卫生呢。吸了一口气镇定一下,选了最边上的一间宿舍开始敲门,然后开始按照我事先想好的开场白叽里咕噜了一通:“同学你好,我是英语学院的研究生,我的毕业论文需要进行一项调查,想请大家帮忙填份问卷可以吗?”宿舍里三个同学欣然同意,说“拿来吧。” 呵呵,首战告捷。接下来便开始一间挨着一间敲门,随身带了一个六毛钱的记事本,遇到犹豫不决者便亮出本子:“我的问卷顶多十分钟就可以做完,全是选择题,还会赠给每人一个这样的本子……” 接下来就是收问卷和发本子啦,有几个女孩很可爱,到现在还记得她们的样子,一个女孩笑着给我提了很多意见,一个女孩在我发完问卷走的时候对我说谢谢,还有一个女孩在我给她本子的时候硬是推让了半天,说给学姐帮忙是应该的,以后自己也有请人帮忙的时候,我说等你请人帮忙的时候别忘了也送一些纪念品贿赂一下人家就行了…… 回到宿舍心情很好,吃小邹带回来的樱桃,只是晚上太兴奋了,又热,折腾了半天睡不着 。 故人昨天傍晚和冉冉散步,逛华宇。冉冉还住在西院那间租住的小屋里等着研究生复试的结果,有些清闲,有些焦躁,她说五一期间白天睡觉,晚上去外研社附近的网吧上网、看电视剧。 认识冉冉是因为考研,她原先和我在一个系,是比我低一级的师妹,学老挝语,也想考英语学院的研究生,就跑来找我问考试的事情。她人长得清瘦,会有意无意地皱着眉头,性情倔强。要不是性情倔强大概也不会一定要坚持再考一年研究生了。毕业的那一年她差几分没有考上,暑假便在西院租了一间小小的屋子,准备复习一年。 那时我已经在念研究生,她有时会来我们宿舍坐坐,问些零碎的问题。冉冉是个多礼的孩子,每次来必带些水果或她妈妈寄给她的家乡特产之类的东西,用塑料袋精心包成两等份,一份给我,一份给我们宿舍美国研究专业的那个姐姐。今年她考得还挺好,初试专业第三名,不过她说复试的时候当场叫老师给问哭了,她说将近一年啊,就是每天抱着那几本参考书反复地看,所以考场上老师问她是否同意某个观点时她脱口而出:“同意!因为参考书上就是这么说的。”话一出口她自己就惊呆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会不假思索地逬出这么天真的答案,难道是一年单调的复习生活让思维变得麻木了?然后一年来的种种苦涩和委屈一齐涌上心头,泪水夺眶而出。 前些日子我俩在一起吃饭,聊起一些考试之外的事情,她说她妈妈是初中音乐老师,从小教她弹钢琴,妈妈很疼爱她,常常给她寄家乡的特产,却坚决希望她大学毕业留在北京工作,她妈妈应该也是个倔强的人吧。冉冉在华宇里面看着那些精致的高跟凉鞋喃喃地说,小婧姐,我要是这次又考不上就要准备上班了,上班该穿什么呀……我不知该怎么回答。 冉冉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我问她为什么想念英语的研究生,她说一直很羡慕电视剧里那些衣着光鲜举止优雅的office lady,若是成了英文系的毕业生便可在外企作个白领,也成为office lady。不晓得冉冉现在怎么想,只记得她后来跟我说,就是很想坐在学校的图书馆里,静静地,一本本看过那些书,抬头望见窗外绿树摇曳…… 纪念翻译完成 5月7日晚,七点十分,我的《数学与蒙娜·丽莎》翻译历时两个月零八天胜利完成,计十万余字,特此纪念。
面条的滋味 在北京上学的这些年吃了不少面条,就写写面条吧。 个人的感觉是,北外食堂地下的风味窗口做得最好吃的东西还是面条,盖饭炒出来似乎都脱不开焦糊的酱油味,而面条则是多汁多彩,可能和北方人擅长做面食有关。地下那个陕西风味面食窗口总是排着队,众多下课后饥肠辘辘的学生手里拿着一个油腻的写着号的圆牌子等着师傅端出自己的那一份面条。自从上周同宿舍的同学向我推荐那家的青豆肉面之后,我就爱上了那个窗口的面条,晚饭会隔三差五过去吃。食堂卖面底汤都差不多,就是清水下的手工拉制的粗细、长短不一的面条,汤里多半会放些青菜,面与面之间不同的是下好后放进的调料。拿青豆肉面来说,调料是拌在一起的豌豆、榨菜和肉丝,再加上一勺芝麻,一筷子香菜,至于辣椒、醋和酱油,一般放在柜台的瓷壶里听凭食面者自取。还吃过他家的哨子面和酸菜肉丝面,前者主要的配料是沉在金黄的香油里的肉末,后者则是被香油浸润的酸菜炒肉丝,像家里晚上吃稀饭时配的小菜。 除了地下,二楼的餐厅也卖面条,那家的面条主要好在面本身,嚼起来劲道,汤料却不值一提。可以边等面条出锅边欣赏大师傅拉面的功夫,看一团面被他拽来拽去,折来折去,变成粗的、细的、宽的、窄的,形状各异的面条,然后甩到一口大锅里煮。吃过那一家的牛肉拉面和油泼面,牛肉拉面的汤上会漂浮几块切得薄且光滑的牛肉和白萝卜;而油泼面没有汤水,是用漏勺把下好的面捞出来,在上面浇一勺滚开的辣椒油。虽然我在那一家吃得不多,但自有钟爱之人,记得有个同学吃完一大碗牛肉拉面后长舒一口气,吐出一句:“吃了这么长时间食堂,这次总算有了满足感。” 什么样的面条好吃呢?个人感觉劲道的,汤汁醇厚的面比较好,不喜欢清汤面。以前看过一本小说,讲解放前一个上海的苦孩子流浪的故事,还记得那里面说当他有一点钱想吃些像样的东西时就会去街头小摊上买一碗阳春面,所谓阳春面就是清水煮面条,里面加些葱花,白绿相间,清爽如春天。有次他大概发了笔小财,便买了碗肉骨头面,可端上来一看却发现里面只有没肉的光骨头,他质问老板,老板却振振有辞:“想吃肉,就应该买大肉面!” 于是庆幸食堂的排骨面还是有肉的,而且味道不错,和香菇炖在一起,回味悠长,兴许这也是新社会和旧社会的区别之一? 听北大的同学提起过一个院士老头的掌故,说老头每学期开课之前都会向学校要求一点小特权——给他安排一个下午不排课的教室,因为他上课讲到兴起时会拖堂到中午一点以后,于是这一天就成了“Noodle Day"——食堂的饭菜早已见底, 众学生只好去吃面条。"Noodle Day" 似乎有些抱怨的意味,而我却暗暗地想,其实去享用一碗热气腾腾、汤汁醇厚的面条也不失为一种享受呢,在氤氲的热气里,感觉平凡的一天一点点消逝,感觉疲惫中的些许舒适和慵懒…… 花开花落 If I should die young,
Sprinkle my ashes on the billowy sea, So that the waves may carry me afar, to places I'm too young to see. If I should die old, Bury my shrinking bones under a lilac tree. After a life's toilsome journey, My soul longs for a place to rest, Where youngsters are laughing by, tender petals dancing in the morn. … 好人,坏人 明天又要去看守所审犯人了,还是那个喀麦隆人,因为他死活不“交待”问题,所以还待在号里,所以我还得花费两个小时车程,去那个遥远的看守所做传声筒。
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才进去两天,我也是第一次在看守所翻译,还会很有兴致地跟他聊天,问他说不说豪萨,平时往非洲贩东西能挣多少钱,等等。他告诉我在喀麦隆有一个大家庭,有一个老婆,三个孩子,不过呢,第三个孩子是和girl friend生的;来中国好多次了,在××市有一个girlfriend,在××市还有一个firl friend…… 趁警察出去上厕所的空儿,他问:"may I give you my telephone number?" 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地说:“you'd better talk to the police." 然后他就 不吭声了…… 跟警察大哥汇报了这件事,他一拍脑门,激动地说:“他下次再跟你提这件事你一定要把号码要来,没准是重大线索!” 于是再次提审的时候我便主动提起电话号码的事情,他惊奇地说:“you want to help me?" 我故作认真状: " Of course!" 于是他说了两个号码,都是非洲亲戚的,让我打电话告诉他们他在中国给抓了。 那次在里面熬了好长时间,两方各执一词,我听着只想笑: 好人(警察):你读过大学,有没有读过中国的书啊? 坏人(喀麦隆黑人兄弟):读过中国历史,我喜欢毛泽东的书。 好人:好!毛泽东说人无完人,人都会犯错误的,犯了错误不要紧,只要敢于承认,改正了就是好同志。 坏人:我们喀麦隆同志也许会偷东西,抢劫,但我们敢做敢当,绝对不说谎,尼日利亚人才是骗子呢。 好人:你还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只要你态度好,交代问题,我们很快就让你出去,跟你家人团聚。 坏人:我向上帝发誓,绝对没有说谎。 好人:你态度不好,上帝看见你说谎会惩罚你的。 坏人:我向上帝发誓,绝对没有说谎。 好人:中国警察想来讲究人情,你态度好,我们不会为难你的。 坏人:我向上帝发誓,绝对没有说谎。哎呀我胃开始疼了,我要吃药,我要喝水,我要回号子里休息! …… …… 见没人搭理他,过了一会他的胃又不疼了。 一无所获。末了,警察大哥无可奈何地用笔指着他说:“你这个坏蛋!” 他一脸狐疑地望着我,我说:“bad man!" 他大叫:”啊啊啊啊啊……” 临走时候,这个坏蛋在我后面叫:“Don't forget to call!" 我说:"I'll try!" 揣着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觉得很是苦恼:警察大哥说这个电话没有价值。是啊,想想没有价值,有价值的号码他能放心给我吗?而我也压根也没打算往喀麦隆打那些昂贵的电话。纸条仍然原封不动地放在那里,可明天又要见到那个坏蛋了,只好跟他说:" I had a second thought when I went back and decided not to help you." 但毕竟是耍了人家一回,心里有种古怪的滋味,虽说我是所谓的好人,他是所谓的坏人……。 纯真的丧失——写在去年今天纯真的丧失 (去年的今天写下的一段文字,写得杂乱,但依然为当时的认真与坦诚感动) 05年,有同学陆续结了婚,有人在考虑买房,有人在学车,准备买车,有人在为更体面的工作奔波…… 05年的老汪,再也不会把护手霜当作唇膏涂在嘴上,还作经验向我炫耀。 读研究生的同学,尤其是女生之间时常谈论的是什么时候结婚,怎样把预产期调整到暑假,老公,男友……而关于学术的话题几乎成了禁区。 在北外念研究生已经有半年多了,时时感到困惑…… 开学初到Yusuf 家去过两回,跟他聊聊天。Yusuf当年极力主张我读研究生,大概他觉得我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吧。那天傍晚坐在Yusuf那间略带非洲色彩的小屋里,Yusuf说了些话后意犹未尽地感叹道:“总之,你这孩子优点太多了……”他用了一个概括性的词语,没有具体的内容,但我猜得出他的意思。大学四年,我把吃饭睡觉之外的所有时间都用来读书学习,当时大家都觉得我心静如止水,适合做学问,但现在当我听到那些曾经令我欢欣鼓舞的话语时却有了别样感受,是酸涩还是惋惜抑或顿悟?我说不清。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是我不可避免要走出了心灵中那片曾经纯真的保留地了吗?于是,第一次,我对Yusuf的话语产生了强烈的叛逆心理;第一次,想要顺应内心的召唤,想要反省,问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生活,什么身份,而不再生活在他人的期望中。这亦是成长历程中争取到的独立吧,但与独立俱来的是对种种可能性的设想与面临抉择的彷徨。 这是什么样的心境呢?认识到自己的局限?认识到人无论如何都是要受到命运摆布的?走出纯真懵懂的年代和年纪, 这究竟是成熟还是无奈?而什么是我一直在追求,现在却又惋惜地注视着它渐行渐远的纯真呢?老汪说,她曾经觉得自己比起周围的人要沉静、深刻,不理解周围的人为何要汲汲于追逐那些琐碎无价值的东西。她说大学时下铺的一个女生从大一起身边男孩子就不断,看着她整天忙于约会、化妆、想心事,最后考研又一败涂地,去了襄樊的一个汽车制造厂,当时觉得她挺失败的,忙忙碌碌却一事无成。而等到自己也经历感情上的烦恼之后却发觉其实那是无法控制的,有些事让有些人身陷其中无法自拔,外人看来会觉得有些愚蠢,而当事人的心路历程除了自己,别人都无缘体会。那些过早地陷入感情纠葛中无法自拔的女孩子从此的生活就不免会有些许遗憾,但她们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其实并不比她们高明多少,只是属于晚熟的类型,有些事情免于过早地遭遇,从此人生便是另一番景象,仅此而已。二十多岁的时候,认识到了人生的复杂性和丰富性,知道了其实并不存在某个纯之又纯、值得为之舍弃其他一切东西的至高目标,或者说绝大部分人都没有天赋,也没有足够的气魄去追逐那样的目标,这就注定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难以免俗,要为安身立命的职业、住所、家庭疲于奔命。随着年岁的增长,越来越希望自己能够拥有一种均衡的生活方式和多种体验,希望有些安全感,于是不再执著于追寻某个遥远的目标,做流浪的梦,而渴望平静务实的生活。这就是纯真的丧失了,纯真是一种少不更事的浪漫情怀,它会随着生活的风雨而飘摇,最终烟消云散。当纯真在复杂性中烟消云散的时候,人们大多会以一种怀旧的心情追忆它,感念它,却少有人愿意身体力行,在自己的生活中重拾纯真,因为在成人的世界里单纯是与孤寂清贫俱来的,有多少人甘愿放弃安逸和精彩去追逐看起来遥不可及的崇高呢?但是,在与十几岁的孩子聊天的时候,还是会时时被他们的冲动与野心所打动。想想自己十几岁时也是这个样子的,高考前同学聚在一起最爱谈的就是理想,仿佛一切都那么简单。而几年后的今天,当年做梦的少年都变得现实了,曾经立志要做哲学家的同学在哲学系念到大二时忽然觉得哲学很空洞,难以以此为生,便转而考法学研究生,仍是愿意献身学术的,然而考研落了榜,便在一家小报社找了份工作,以后准备往金融行业发展,不知他回想起曾经纯真的哲学梦想是什么心情。曾经执著于文学,要考南开大学研究生,圆一个少女时代清纯的文学梦的李在大学毕业后也放弃了纯真的理想,和男友回到家乡的小城,在银行做个小职员,每日点钞,下班后学开车、装修房子,心满意足地做起了小女人。 成长与成熟是走向丰富的社会化历程,与丰富俱来的是不复存在的单纯,究竟应该为之痛苦还是欣喜?悲哀的是,成长亦与衰老俱来,曾经狂野而放荡不羁的心灵逐渐被驯服,转而追求稳定与安全。在逐渐积累、拥有生命中财富的同时,人,不得不抛弃另一些东西,比如少年时代的纯真,比如流浪的梦想,比如凝望夜空中星光的眼睛……,但生命的旅途,一旦启程,就只能一路前行,因为我们都是自然的孩子,也是社会的孩子,谁能抗拒冰冷的规律呢? 有关食 隐约还记得大学班里的同学们在食堂里最爱吃也最常吃的东西。同宿舍的莎莎喜欢中午去二食的炒饭窗口买炒饭,炒饼,或者是炒米线,带回宿舍里边看小说边吃饭。晚上那一餐通常是省去的,到了十点多钟才会从宿舍里出去,到学校的小店里溜达一圈,买上一堆零食,泡椒风爪,烧烤串之类的东西,回来慢慢品尝,这样熬夜时就不寂寞了,也不会饿着。 莎莎的床上功夫是有名的,她夏天也能在床上躺一整天看小说,听歌。中午我出门觅食的时候她会在窗帘里发话让我替她稍带一份二食的炒饭或是三食的盖饭来吃,然后脚不离床趴在小桌上便吃起来。 说起北外二食的炒饭,学生中有种说法是毕业离校时的遗憾之一是没有尝遍二食所有的炒饭品种。念大学时我常吃的是鸡丁炒年糕和鱼香河粉,那种炒年糕里有鸡丁和白菜,炒得焦黑,吃起来倒还挺香的; 而鱼香河粉和鱼没什么关系,就是有辣味的肉丝和宽的米粉条炒在一起。军训在大兴的军营里天天吃土豆烧鸡,想极了食堂的鱼香河粉。 兔子念大学的时候生活就很精致,大概是云南女孩子天然的习惯吧。常常看到她一个人到校园里或是学校附近的小饭馆里坐下来,点上一份汤,一边翻杂志一边慢慢地喝。我那时就很羡慕她那份情致,可以把三个食堂转个遍,直到发现可心的菜。还记得她用饭盒从三食堂打了水煮肉回来,就着馒头吃。她的那个抽屉里放着的全是从家里带来的吃的,有玻璃瓶装着的腾冲话梅,酸角糕,乳腐,辣子,诸如此类的东西。从开学时一点点省着吃,放假回家,假期结束时又带上满当当一大包充实存货。 毕业以后和兔子谈起北外的美食,她说最喜欢二食堂的麻辣烫,经典搭配是一份麻辣烫加上一杯绿豆汤。再有就是风味餐厅进门处那家的牛肉汤米线配一笼烧卖或小包子。读研究生以后我也去吃过几次,感觉不如以前的好了,主要是牛肉不够好。 不过现在一食二食三食已经成为记忆了。新食堂建好之后,原来的那几家食堂全部搬到里面,分不出彼此,菜倒还是那些,没什么改观。二食原来的那个风味窗口改成了“江南风味”,可能因为那帮师傅是安庆人的缘故吧。 食堂假期的饭菜很糟糕,所以每到假期我就会变得格外馋,想方设法到别处寻觅些吃的东西。后街的新疆烤串、凉皮、麻辣烫、煮玉米、肉夹馍等等我都吃过,有时则是去对面的北理工,买那儿的肉饼、里脊肉夹馍之类的东西吃。今年是在北外的第六个年头了,提前了半个月回到学校,又不得不吃食堂里少得可怜的几样菜。前面几天顿顿吃红烧肉炖花菜,红烧肉倒是做得很香,花菜里也渗着肉香,接着便是用同样的红烧肉炖鸡腿菇,再接着是炖海带结……肉味余音绕梁。 |
Matafiya's Hu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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